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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理赔难

    2014-05-06 15:12:26 | 来源

     品牌315网讯:在《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不要只听销售人员的介绍,如有疑义,可要求解释或签订补充条款。出险理赔时,发生对合同条款理解方面的争议,可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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