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省消协获悉,11月1日起《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实施,经营者存在设置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等8种情形将被消协部门主动约谈。
按以往的惯例,市民遇到霸王条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投诉之后才会得到受理,消协才会进行消费维权约谈。
即将实施的《约谈办法》则是将“被动处理”变成“主动出击”。从这点上说,有了主动和被动之分,是消费维权的一个新起点。而在消费维权的事情上,不进则退,《约谈办法》中规定的涉及“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倾向,需要进行警示劝谕的”的等情形进行约谈,将问题事先化解也是可圈可点的。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维权的结果更有效,对一些有潜在性和苗头性的消费侵权行为进行约谈,就应当抢先一步。虽然,商家有时候会耍滑头,或有空子可钻就钻,但消协以“专业者”的身份约谈谈到点子上,商家骗了消费者而骗不过消协,让商家败下阵来,自然会占了先机和多了胜算的把握。
对拒不参加约谈或与谈后不整改的商家,消协将披露于公共媒体,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消协也将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消协还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由此来说,消协维权约谈,无疑还需要其它部门的合作与联动,让消协维权约谈更有效地得到落实。
消协维权约谈也许不能完全摆平商家的霸王条款和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但这毕竟是一次提升,也准确定位了消协主动出击为消费者规避风险。而由此开始,无疑比被动维权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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